根据《关于做好招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乡镇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3〕17号)和《将乐县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协议书》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聘用罗*悦同志为我县南口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请接到本通知后,按规定及时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一周内到单位报到。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2日
原标题: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罗子悦同志为我县南口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le.gov.cn/zfxxgkzl/zfxxgkml/fpjyylshbzcjjy/202608/t20260812_22694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