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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红河州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公告(15人)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设置事业单位岗位15个,面向红河州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红河州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开报名,统一考核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红河州和相关县(市)事业单位招聘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计划15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红河州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招聘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红河州2026年安排工作且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关专业;

4.报考管理岗位原则上要求服现役期间在副班长、班长、分队长、军械员兼文书、军士参谋等岗位累计任职3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原则上服现役期间在相同或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累计任职3年以上;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所有红河州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县(市)属事业单位仅限安置到本县(市)的人员报考。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29日8:00—5月8日18:00,考生需到所属安置地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携带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基本简历、获奖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现场报名,填写《红河州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招聘到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报名表》(附件2),签订书面《个人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核。接受报名的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先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方可参加后续环节。审核不合格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限内补充有关资料再次提交报名,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反馈至州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资格审核是否通过由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后无人报考或无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取消招聘,取消岗位情况于报名结束第二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资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需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二)考核

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作为考核成绩,向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通报,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进行公示。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以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的,可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工作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明确。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在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顺延小数点位数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排序;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的排名并列。

(五)确定拟聘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向接收单位通报,接收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选,排名并列的经接收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经过考核、面试后的人员中,可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重新确定拟聘人选。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依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九)放弃人员处置措施

对报名后,在招聘各个环节自愿申请(自动)放弃人员,由本人书面申请,签订《放弃招聘资格承诺书》(附件4),视为自愿放弃享受红河州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参加各县(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选岗。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此公告由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3662700;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3056284;

个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2125505;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7133386;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7615974;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3174295;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6187070;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3066026;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4621126;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5621080;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4226779;

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3223879;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3041540;

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3-3571166。 

(二)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详见《红河州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招聘到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监督电话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督电话:0873-3662711。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28日

原标题:红河州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NgBOaPMX5WrxauEk8i_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