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纳贤才、加强榕江供销系统社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属企业的发展,根据企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表现不好个人原因被其他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集体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附件)
二、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报名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榕江县供销合作社利榕商贸有限公司办公室(榕江老城区一桥头供销社办公楼三楼),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855-6622180、18785547564。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一张,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年龄、工作年限、取得资格证书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收取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结束后,由县供销社社属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复审。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四)招聘考试:
经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临场出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榕江县供销社会议室。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同分数者,按岗位业绩好、职称(务)高、学历高、年龄低的优先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办法:参照榕江县事业单位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报考职位空缺的,该岗位按面试成绩(含优先顺序)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供销社及社属企业对其是否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资格而造成报考职位空缺的,按上述条件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察合格人员,经供销社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三、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录用的员工实行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和工作转正后的工资待遇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榕江县供销社社属企业有关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归属榕江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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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1月5日
原标题:榕江县供销社2026年公开招聘社有企业职工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rongjiang.gov.cn/xwzx_5903512/gsgg_5903517/202601/t20260106_89122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