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详见《庆阳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庆阳市所辖市、县(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报考人员现聘岗位等级须与选聘岗位等级一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含试用期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等次)。
4.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履职资格条件,凡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准入条件。
5.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或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
7.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选聘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二、选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gqingyang.gov.cn),认真阅读公告内容,查阅《庆阳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简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简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8:30至12月5日18: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庆阳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qy.i35.cn),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
(2)报名人员选择岗位后,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核对无误后,下载打印《庆阳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打印后不得进行修改。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3)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同意推荐,县区报考人员还须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档案审查。经审核审查同意加盖公章后,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并按岗位要求上传其他所需资料电子版。上传后须进行岗位提交。岗位提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退订岗位后改报岗位,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4)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每人限报1个岗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00至12月6日18:00,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每个选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管理岗位要减少选聘计划至达到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但笔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打印准考证。2025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60%。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设置在庆阳市西峰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
3.证件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zgqingyang.gov.cn)适时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完成后,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管理岗位采取核减选聘计划的方式至达到3:1,通过核减选聘计划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可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见《岗位简表》。对不符合选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未按政策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所有选聘岗位均须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40%。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记载为准。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公布应试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名次。
(七)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选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无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时,可以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聘的情形,突出工作业绩、基层贡献,注重德才表现和群众公认程度。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要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对档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体检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在市直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环节需要递补时采取等额方式进行且只递补一次。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审定。市人社局审核后,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拟选聘人员在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单位)和拟选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调动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拟选聘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对拟选聘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公示期满后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后,选聘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及时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选聘信息。对因通信不畅或未关注选聘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各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单位)不得擅自终止公开选聘程序。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环节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0934-8272361
市委政法委:0934-8238883
市委社会工作部:0934-8218652
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0934-8210322
市政府办公室:0934-8855315
市科技局:0934-8213101
市工信局:0934-8271596
市农业农村局:0934-8215093
市气象局:0934-8212877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4-8615069
市人社局:0934-8687383
附件:
庆阳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x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5日
原标题:庆阳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zgqingyang.gov.cn/xwzx/tzgg/content_339872